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1年5月7日—5月10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武威市凉州区人社大厦一楼大厅(武威市凉州区天丰街32号)。
四、报考人员需要提供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笔试准考证和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按照职位条件进行资格复审。
2.已就业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证明应包含但不仅限于姓名、身份证号、单位性质、个人身份、是否同意报考等信息。报考人员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干部职工的,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且由主管部门和根据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加注意见的同意报考证明)。
3.以“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的人员,须提供学生证,并由就读院校出具学历证明,证明需包含以下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在校学习时间段、专业、学历、学位、学制、毕业时间、是否为国家统一招生等。
4.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的人员(2019、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就业报到证、户口所在地县级及以上社保部门出具的未缴纳过社会保险的证明、就业协议书(也称“三方协议”),并现场签订未就业书。
5.以“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身份报考的人员,须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和国家承认的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6.报考职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须提供由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证明材料,并由上级党组织加注意见。
7.报考面向甘肃省“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须提供项目服务证书或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具体以《报考指南》第一条第九项要求为准);报考面向甘肃省“民生实事项目人员”职位的,须提供当地人社部门出具的“民生实事项目人员”相关证明材料。
8.报考“限户籍或生源地”职位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所在地招生办公室出具的生源地证明。
9.报考职位要求“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提供由工作单位出具的参加工作时间证明并加注同级主管部门意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提供营业执照;高校毕业生到实习基地参加见习或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提供由实习基地或企事业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10.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包含在职位要求的专业类中或所学专业与职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的,须提供由毕业院校开具的认定证明,认定所学专业属于职位要求的专业类,或认定所学的专业名称虽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基本相同,属同一专业,并附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
11.已辞职或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需提供单位同意辞职或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材料。
上述有关证件及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五、其他有关事项
1.资格复审原则上由报考人员本人亲自前来,不得委托他人代替。
2.未按上述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复审资格;报考人员须保持报名时预留电话畅通,如果出现因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联系电话号码错误、关机、停机、故障等情况,致使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的,也视为自动放弃复审资格。不符合报考条件、不能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
3.因放弃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形成的职位空缺,按所在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不再另行发布公告,由市考录办电话通知。
4.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报考人员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证件、证明及相关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5.报考人员须继续按照《甘肃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有关规定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资格复审期间要全程佩戴口罩,但在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需摘除口罩。报考人员凡有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相关健康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资格复审结束后,市考录办在面试前通过“武威市人民政府”网站或“天马党建”网站公布《面试通知书》发放时间地点和面试时间地点,请及时关注。
咨询电话:0935-2235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