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送资格审查材料的时间、方式
(一)报送时间:2021年4月28日至30日。
(二)报送材料内容及方式
请面试入围的考生按公告要求,通过传真、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给面试资格审查单位: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亲笔签名);
4.报名登记表(补充个人简历、社会关系等内容,并亲笔签名)、广西2021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表(需院系党组织、学校审核盖章);
5.成绩单(如成绩单上未标注补考、重修科目情况,且报名登记表没有对成绩排名和是否挂科情况进行说明的,需学校出具相关证明);
6.个人有关情况鉴定表;
7.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政治面貌为共青团员的考生,需提供担任学生干部或获得院系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荣誉,或者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学金的证明材料)。
面试资格审查单位:中共贺州市委员会组织部,地址:广西贺州市八步区贺州大道1号市委市政府大楼4楼0426室贺州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联系电话:0774-5129022(兼传真)、5120268,邮箱:hzsgwyk@163.com。
未入围考生不需要提供材料。
三、报送材料的要求
凡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我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逾期不报送资格审查材料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四、其他
本通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