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2021年公开招考公务员工作安排,天津市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公开招考公务员面试阶段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考生可于4月26日上午8时后登录公开招考专题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以及是否进入面试(体能测评),也可联系所报考单位查询相关信息。
招录机关将于4月26日至5月6日对进入面试(体能测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请考生通过网络或传真等方式按照招录机关具体要求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户口本及报名登记表等与职位资格条件有关的材料。资格复审不合格的,由招录机关取消考生该职位的面试资格;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和调剂资格。资格审核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凡提供虚假信息的,将按照违纪违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调剂
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对通过资格复审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未达到3:1(需体能测评的职位未达到4:1)的职位进行调剂。调剂在公共科目考试内容相同(即指考生应答的是同一类试卷)的职位之间进行。已确定进入面试的考生和放弃资格的考生不得参加调剂。申请调剂的考生,应当符合调剂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应当同时达到原报考职位和拟调剂职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调剂时,按照调剂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其中,公安职位的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成绩40%、30%、30%的比例合成;其他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50%的比例合成。
调剂在网上进行,有关职位及要求将于5月11日在公开招考专题网站公布。调剂报名时间为5月12日8:00至5月13日18:00。资格复审时间为5月14日8:00至5月15日18:00。在此期间,考生应按照招录机关要求,及时提交资格复审有关材料;复审不合格以及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5月18日上午9时后,参加调剂考生可查询调剂职位进入面试(体能测评)考生名单。
三、心理素质测试
招考职位要求进行心理素质测试的,请有关考生于5月16日至17日按照规定参加网上心理素质测试,具体要求详见《关于天津市2021年公开招考公务员心理素质测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招录机关将通过统一信息平台向有关考生(包括通过调剂进入面试的考生)发送心理素质测试相关信息,请保持预留手机号码畅通,注意查收短信。心理素质测试结果不影响面试资格,不计入成绩。未按要求参加心理素质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体能测评
招考职位要求进行体能测评的,请有关考生按照招录机关通知的时间及要求参加体能测评,调剂进入面试的考生也由招录机关统一通知。体能测评不合格及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取消面试资格。
五、打印准考证
最终进入面试的考生,请于5月19日8:00至5月21日18:00,登录公开招考专题网站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需进行体能测评的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间由招录机关另行通知。
六、面试
面试于5月22日至23日统一进行。公安机关面试于5月22日至24日进行。进入面试考生须持面试准考证和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招录机关另行通知。
面试以结构化面谈为主,部分职位采取结构化小组等其他形式。面试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录用。调剂后,最终进入面试考生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当天所有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七、疫情防控
进入面试考生应认真阅读并遵守《天津市2021年公开招考公务员面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以及在面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5月29日上午9时后,考生可登录公开招考专题网站或联系所报考单位查询总成绩及是否进入体检、考察。体检工作拟于6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缴费方式由招录机关另行通知。
对面试阶段各项工作需要咨询时,请考生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各招录机关咨询电话详见《天津市2021年公开招考公务员职位表》。如仍有疑问,还可拨打以下咨询电话:
网站咨询电话:022-23314295
监督、政策咨询电话:022-83605105
咨询时间:4月26日至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