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能测评地点
唐山师范学院学院路校区(唐山市路北区学院路41号)。
二、具体时间安排
2021年4月23日(周五)上午。
考生务于4月23日(周五)早7:00持笔试准考证、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及《体能测评表》(体能测评表由考务办统一打印,现场发放)、《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体能测评)》在唐山师范学院学院路校区集合。
7:40未到候考室的考生,取消体能测评资格。
三、注意事项
1、考生须认真阅读《河北省2021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公告》、《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及实施规则(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文件印发)及《河北省2021年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笔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掌握体能测评相关标准和要求,服从防疫人员管理,严格按照防疫要求参加体能测评。
2、考生凭笔试准考证、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及《体能测评表》、《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参加体能测评。考生须牢记上述体能测评地点、时间要求,务必按要求带齐相关证件,同时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3、考生入场后,按照工作人员安排候考。考生手机等电子通信工具一律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拒不上交或隐匿不交者,无论是否开机、是否使用,一经发现,均按违纪处理,取消体能测评资格。
4、考生按规定进行抽签确定评测编号(体能测评顺序号),考生在所抽签上签上自己的姓名和准考证号,字迹要清楚工整,并牢记所抽号码,按照工作人员安排佩戴对应号码胸牌,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行体能测评。
5、体能测评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引领立即离开测评考场,在候考室等候体能测评结果。
6、考生在任何一个体能测评项目不合格,即终止测评,由工作人员带至等候处等候本组测评结束统一回候考室。
7、请考生自行准备好参加体能测评所需的衣物、运动鞋等物品。因考生较多,参加体能测评先后顺序当场抽签确定,如需食物和饮用水,请考生自备,避免因测评时间较晚影响体能。
8、在体能测评期间,考生要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脱离队伍,不准大声喧哗,不准随意出入,不得滋事扰乱考场秩序。如需上洗手间,须由工作人员陪同。考生要尊重裁判员和工作人员,不得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否则取消体能测评资格。
9、体能测评人员递补,按省有关要求于4月24日进行。
注意:稍后省下发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名单后,将在本网站公布考生预分组,请考生密切关注,并牢记自己的组号,按时到达考点本组候考室。
体能测评的受测者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确保本人身体状况良好,因身体健康原因出现意外由本人承担后果。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请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同时阅读《关于河北省2021年度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唐山考区(不含省司法厅驻唐单位)笔试成绩查询及证件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并密切关注本网站公布的进入面试人选名单,按要求做好证件审核准备。
咨询电话:0315-2803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