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的职位,从报考该职位其他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后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递补后的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二、资格审查的内容及要求
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的考生,必须本人持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证件(证书)原件按时接受资格审查,并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一份。所提供的证件、证明及材料应齐全、真实、有效,否则责任自负。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考生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丢失的考生,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重新打印。
资格审查内容主要包括职位资格条件中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政治面貌、相关资格证书等。审查部门根据考生报名时的基本信息对考生提供的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已参加工作人员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等进行核验。对于在职的报考者,开具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考部门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2019年、2020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提供未就业证明。其中,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未就业的,由原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档案已转到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未就业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另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报考有政治面貌要求职位的考生,另需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单位的相关政治面貌证明。
报考面向锦州市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职位的考生,另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考生的证明材料由团省委出具、“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考生的证明材料由服务地团省委或“西部计划”项目办出具;“三支一扶”计划考生的证明材料由服务地所在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
报考面向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职位的考生,另需提供县(市、区)退役士兵安置部门出具的退伍证明,并携带好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面向本县(市)户籍或生源招考职位的考生,其中按本县(市)户籍报考的另需提供本人户口簿;按本县(市)生源报考的另需提供高考生源地证明,档案在学校保管的,由学校学生主管部门出具,档案由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的,由保管机构出具。
三、资格审查的时间及地点
1.资格审查时间
(1)报考锦州市黑山县、北镇市、古塔区、凌河区、太和区、滨海新区、松山新区招考职位并已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的考生请于2021年4月25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或下午13:00-16:30参加资格审查。
(2)报考锦州市凌海市、义县招考职位并已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的考生请于2021年4月26日(星期一)上午9:00-11:30或下午13:00-16:30参加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地点
锦州市妇女联合会五楼会议室(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五段6号)
3.特别提示
锦州市资格审查咨询电话如下:
黑山县职位联系电话:0416-5506011
北镇市职位联系电话:0416-6635697
凌海市职位联系电话:0416-8122423
义县职位联系电话:0416-7795477
古塔区职位联系电话:0416-2915314
凌河区职位联系电话:0416-2912558
太和区职位联系电话:0416-5177510
滨海新区职位联系电话:0416-3588032
松山新区职位联系电话:0416-3884180
四、其他
对面试前资格审查有问题或对人选有异议的,请于2021年4月23日前向中共锦州市委组织部反映。逾期均不再受理。
咨询(举报)电话:0416-2113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