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条件
(一)面试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遵纪守法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笔试成绩合格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本次面试。
(四)符合以下任一身份
1.本市户籍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有本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不含港澳台)人员(持有2013年7月1日后办理的,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所有类别)或2013年6月30日前办理的,在有效期内的本市人才引进类居住证,临时居住证不可以参加考试)。
3.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以上学生(含三年级)、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四年级以上学生、中高职贯通后一学年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含户籍未迁至本市,但在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就读的外省市生源学生及港澳台学生)。
注:根据教师司函[2016]51号文件精神,华东师范大学自行组织本校在读本专科师范生(含免费师范生)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华东师范大学在读本科师范生(含免费师范生)仅限报考本专业相对应的面试学科。
4.本市户籍就读于外省市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以上学生(含三年级)、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四年级以上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5.持有本市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人员。
6.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注:毕业后户籍仍在本市高校集体户口内的外省市生源毕业生仅限毕业当年在本市参加考试,第二年起必须回原籍参加考试。
(五)学历规定
应当具备《教师法》及《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请参考上海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报名时间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及网址:
符合面试报考条件的考生在2021年4月15日0:00—4月16日16:00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将关闭报名系统,逾期不再受理报考。
报名完成后截止4月19日10:00报名网页显示为“审核通过”的考生无需进行现场确认;报名网页显示为“待审核”的考生须进行现场确认。
参加现场确认的考生请点击:我要预约,请于2021年4月19日10:00-4月22日13:00期间预约,预约后请打印预约凭证,并按照预约凭证上的时间段前往现场,取号排队确认。
2、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考区选择
社会考生选择“上海考区(面试)”、面试类别、面试科目,完成其他信息录入。华师大在读本科师范生(含免费师范生)报考本专业相对应的面试学科只能选报“华东师范大学师范生考区(面试)”;华东师范大学在读本科师范生(含免费师范生)报考非本专业相对应的面试学科及非师范生只能选报“上海考区(面试)”。
(2)照片要求
①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
②照片文件应为JPG/JPEG格式。
③照片文件应小于200kb,并在此基础上尽量保证清晰。
④照片文件分辨率宽度应大于290像素并小于300像素;高度应大于408像素并小于418像素(建议使用MicrosoftOfficePictureManager,图画,Photoshop,ACDsee等工具对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⑤照片必须显示考生头部、双耳、眉毛、肩的上部,肩膀以下不得出现,不得侧身;
⑥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不得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
⑦照片背景必须为纯色无边框,白色背景为佳(背景中不得带有家具、门框、风景、树木等物体),黑白或彩色照片均可;
⑧不得使用手机翻拍旧照,照片处理软件仅限使用于照片尺寸剪裁,不得对面部进行任何修饰,照片必须图象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
⑨不得使用手机自拍,不得自行背靠墙壁拍照,照片不得有阴影。
照片样张:
因照片将用于准考证以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
照片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得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3)考生须本人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笔试成绩尚不具备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进一步的网上报名操作。
(5)2021年上半年之前笔试合格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
(6)2021年上半年笔试合格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考生部分笔试成绩是参加2021年上半年考试合格,部分笔试成绩是参加2021年上半年之前考试合格的,也不用重新注册)。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
①自助重置密码: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②短信获取密码: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
(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③拔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获取密码: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010-82345677,进行密码重置。
(7)有关网上报名的技术问题可咨询教育部考试中心,邮箱:ntce@mail.neea.edu.cn,电话:010-82345677。
友情提示: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请及时关注报名审核状态,须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切勿错过预约时间。
(二)现场确认(报名网页显示为“待审核”的考生)
1、现场确认时间:
2021年4月20日-4月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共3天。为避免人员过于集中造成长时间排队,请根据预约时间前往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地址:
卢湾高级中学(斜土路885号)卢湾教育文体中心一楼。
3、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1)本市户籍社会考生:
①预约现场确认凭证;
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③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升本学历须同时携带专科及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
1、毕业证书材料要求。
(1)持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申请的人员,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另需提供学信网出具的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则需提供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2)持其他学历证书申请的人员:
①持军队院校学历的军籍人员,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另须提供当年军人服役证明或转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持军队院校学历的非军籍人员,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另须提供招生入学时新生录取名册原件(可由档案内复印后加盖档案保管章)及复印件。
②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的人员,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认证结论必须为“所获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的学历”。尚未正式取得港澳台地区学历证书的,不得申请。
③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的人员,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大使馆开具留学证明无效)原件及复印件;认证结论必须为“所获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的学历”。尚未正式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不得申请。
2、学历认证报告在线申请网址。
(1)“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线申请网址://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
(2)“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申请网址://www.cscse.edu.cn。
④本人户口本原件(本市集体户口提供户籍证明原件,毕业后户籍仍在本市高校集体户口内的外省市生源毕业生仅限毕业当年凭户籍证明原件在本市参加考试,第二年起必须回原籍参加考试)。
(2)持有本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不含港澳台)人员:
①预约现场确认凭证;
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③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升本学历须同时携带专科及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
1、毕业证书材料要求。
(1)持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申请的人员,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另需提供学信网出具的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则需提供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2)持其他学历证书申请的人员:
①持军队院校学历的军籍人员,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另须提供当年军人服役证明或转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持军队院校学历的非军籍人员,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另须提供招生入学时新生录取名册原件(可由档案内复印后加盖档案保管章)及复印件。
②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的人员,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认证结论必须为“所获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的学历”。尚未正式取得港澳台地区学历证书的,不得申请。
③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的人员,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大使馆开具留学证明无效)原件及复印件;认证结论必须为“所获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的学历”。尚未正式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不得申请。
2、学历认证报告在线申请网址。
(1)“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线申请网址://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
(2)“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申请网址://www.cscse.edu.cn。
④居住证及有效期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居住证要求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同一页面上)。
注:
1、2013年6月30日前相关机构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本市引进人才居住证(cw9开头)和有效期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有效期证明遗失,需要去原发证机构补办。
2、或2013年7月1日后相关机构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本市居住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证件上面印制的有效期与实际有效时间相一致的,只需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即可;证件上面印制的有效期与实际有效时间不一致的,须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积分有效期证明原件。
3、临时居住证不可以参加考试。
(3)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以上学生(含三年级)、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四年级以上学生、中高职贯通后一学年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含户籍未迁至本市,但在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就读的外省市生源学生):
①预约现场确认凭证;
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③有效期内的学生证(研究生提供研究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
1、学生证有副卡的,须同时提供副卡。
2、复印件需体现本人信息及照片、学校名称、入学时间及注册年份等相关信息。
3、印有“学生证(研究生证)”字样校园卡可作为学生证使用,其他校园卡不得代替学生证。
4、可用学校教务处(研究生主管部门)开具的在读证明原件(在读证明自出具日至现场受理日3个月内有效)代替学生证原件。
5、可用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代替学生证原件。
6、全日制在校研一和博一新生可用《录取通知书》原件代替学生证原件。
④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学生须同时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须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市户籍就读于外省市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以上学生(含三年级)、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四年级以上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①预约现场确认凭证;
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③有效期内的学生证(研究生提供研究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
学生证有副卡的,必须同时提供副卡。
复印件需体现本人信息及照片、学校名称、入学时间及注册年份等相关信息。
3、印有“学生证(研究生证)”字样校园卡可作为学生证使用,其他校园卡不得代替学生证。
4、可用学校教务处(研究生主管部门)开具的在读证明原件(在读证明自出具日至现场受理日3个月内有效)代替学生证原件。
5、可用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代替学生证原件。
6、全日制在校研一和博一新生可用《录取通知书》原件代替学生证原件。
④本人户口本原件(本市集体户口提供户籍证明原件,毕业后户籍仍在本市高校集体户口内的外省市生源毕业生仅限毕业当年凭户籍证明原件在本市参加考试,第二年起必须回原籍参加考试)。
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学生须同时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须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港澳台居民:
①预约现场确认凭证;
②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上海市公安局签发)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证件须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③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升本学历须同时携带专科及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
1、毕业证书材料要求。
(1)持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申请的人员,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另需提供学信网出具的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则需提供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2)持其他学历证书申请的人员:
①持军队院校学历的军籍人员,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另须提供当年军人服役证明或转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持军队院校学历的非军籍人员,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另须提供招生入学时新生录取名册原件(可由档案内复印后加盖档案保管章)及复印件。
②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的人员,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认证结论必须为“所获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的学历”。尚未正式取得港澳台地区学历证书的,不得申请。
③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的人员,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大使馆开具留学证明无效)原件及复印件;认证结论必须为“所获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的学历”。尚未正式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不得申请。
2、学历认证报告在线申请网址。
(1)“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线申请网址://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
(2)“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申请网址://www.cscse.edu.cn。
(6)在本市就读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四年级以上、中高职贯通后一学年、全日制在读研究生的港澳台居民:
①预约现场确认凭证;
②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上海市公安局签发)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证件须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③有效期内的学生证(研究生提供研究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
1、学生证有副卡的,必须同时提供副卡。
2、复印件需体现本人信息及照片、学校名称、入学时间及注册年份等相关信息。
3、印有“学生证(研究生证)”字样校园卡可作为学生证使用,其他校园卡不得代替学生证。
4、可用学校教务处(研究生主管部门)开具的在读证明原件(在读证明自出具日至现场受理日3个月内有效)代替学生证原件。
5、可用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代替学生证原件。
6、全日制在校研一和博一新生可用《录取通知书》原件代替学生证原件。
④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学生须同时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须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其他材料要求。
①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现场受理时另须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其他应认定或受理机构的要求必须提供的相关材料。
注:考生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1)考生身份证遗失的,可提供本人临时身份证(若尚未取得临时身份证的,请提供驾照、社会保障卡等具有身份证号码和照片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考。
(2)考生学生证遗失的,可用学校教务处(研究生主管部门)开具的在读证明原件(在读证明自出具日至现场受理日3个月内有效)报考。
(3)考生学历证书遗失的,可提供毕业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书(必须加盖学校公章);同时需提供学信网出具的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则需提供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友情提示:
1.为避免长时间排队造成身体不适,请适量准备饮水及食品。
2.现场无复印服务,请考生预先按要求准备齐全复印资料。
3.现场无停车位,请考生不要驾车前往。
考生个人网上报名完成后,截止2021年4月19日上午10:00,报名网页显示为“待审核”状态的考生请及时预约并完成现场确认;报名网页显示为“审核通过”的考生,面试报名全部完成。
(三)面试费用
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收取费用。
报名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