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市中医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合同制护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身体健康;
5.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二)基本资格
1.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或在职本科学历,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
2.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30周岁(时间计算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全日制本科者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在处分(罚)期内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受辞退、开除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7.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8.本院现已录用的劳务派遣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二、聘用方式
合同聘用制。
三、考试方法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8日—2021年4月14日。
2、报名地点:市中医医院政工部(建设路6号大冶市中医医院行政楼204室),联系电话:0714-8720843。
3、现场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1)个人简历;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一份;
(5)护士执业证原件(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及复印件一份。
证件原件现场审核后当场返还个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报名笔试考试。
(二)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全日制本科学历者直接参加面试。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30人进入面试,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实践操作能力、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能力。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进行计算(符合免予笔试资格条件的,综合成绩直接按面试成绩计算)。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后统一在大冶市中医医院参加体检。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岗位名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大冶市中医医院办理相关手续。
八、聘用期限及待遇
(一)聘用期限一般为一年,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综合考核,合格者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二)聘用周期满后,根据医院工作需求及个人表现,决定续聘与否。
(三)工资待遇根据大冶市中医医院有关规定执行,并按规定缴纳相关保险、公积金。
九、其他事项
(一)严肃公开招聘工作纪律,对招聘过程中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行为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对招聘中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大冶市中医医院纪检监察审计部全程监督。
(二)应聘人员应遵守疫情期间卫生防疫相关规定,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在招聘的各环节按要求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接受体温测量并实名登记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