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要求,现将宜秀区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宜秀区(不含安庆市公安局菱北分局所辖地区)2021年上半年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网上报名
网上申报时间:第一批:4月12日至4月23日17时;第二批:6月18日至6月28日17时。
报名网站: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网上申报时间结束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的指定认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三、认定条件
(一)认定对象
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
1.户籍在宜秀区内的人员(不含安庆市公安局菱北分局所辖地区);
2.持有有效宜秀区居住证的人员;
3.宜秀区内普通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含户籍未迁至宜秀区内就读学校的);
4.就读于外地普通高等学校、户籍在宜秀区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5.驻宜秀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6.持有有效宜秀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宜秀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师〔2013〕9号文件印发)规定的相应学历。
(四)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相关文件通知可在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页面(//jszg.hfnu.edu.cn)“政策法规”栏目查看。
(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申请小学全科教师资格且将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安徽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方式、报名时间,普通话证书遗失补办等常见问题汇总可登陆“安徽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网”相关页面查看(//ahywpc.ahedu.gov.cn/showarticle.asp?id=1063)。
四、体检及现场确认时间
(一)体检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需要到安庆市中医院(安庆市龙门口街26号)或安庆市第二人民医院(安庆市关岳庙街79号)进行体检。体检时间:第一批2021年4月19日至4月28日(上午体检须空腹)(周六、日除外);第二批2021年6月22日至7月7日(上午体检须空腹)(周六、日除外)。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用修改后的教育部教师资格新的体检标准(需提供彩色照片1张)。
体检表自行下载,A4纸双面打印,粘贴网报同版照片(下载网址://jszg.hfnu.edu.cn/资料下载栏目中)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完成后,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认定时间:第一批:2021年4月26日至4月30日;第二批:2021年7月6日至7月8日。地点: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区教体局窗口(中山大道与文苑路交叉口东南150米处)。特别提醒广大申请人,每批现场确认时间,进入确认现场,请按要求提供安康码、佩戴口罩并测量体温。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00-17:00。
(特别提示:到确认点提交材料前,请再次登录报名网,查询个人是否有留言。如有,请根据留言修正相关信息。)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原件。
2.户口簿原件,或宜秀区居住证原件;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①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户口簿原件;
②向居住证签发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有效居住证原件;
③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已经毕业并获得学历证书的,提供学历证书原件。
④驻宜秀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驻宜秀区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
3.学历证书原件;
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需同时提供通过学信网(//www.chsi.com.cn/)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机构(省政务服务中心安徽省教育厅窗口,联系电话0551-62999735)查验后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籍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需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院系盖章无效)。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普通话证书在安徽省申请教师资格时目前不设有效期。
5.参加国考人员提供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询、下载、打印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部门)印章。
6.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可在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页//jszg.hfnu.edu.cn/“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使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当次有效,体检表A4纸双面打印,黏贴照片)。
7.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必须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任教学科,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8.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其中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上述材料中,申请人的学历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填写并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比对成功、校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出示相关原件(或打印件)。
五、其他事项
(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现场确认当日起2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认定结果等信息。教师资格证书在受理结束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进行发放。
(二)符合宜秀区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指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在校就读和已经毕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学生,可以按原办法直接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三)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第七条,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四)公告中提及的安徽省相关政策文件可前往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页(//jszg.hfnu.edu.cn/)查看。
(五)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发证时间
现场领取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区教体局窗口(中山大道与文苑路交叉口东南150米处),联系电话:5510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