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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组织
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具体考试组织工作由各市考试机构负责,考点设在设区市政府所在地,具体地点见考试准考证。资格审核、领取证书工作由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应自觉遵章守纪,诚信考试,抵制舞弊,维护公平,严格执行报名规定。
2、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告知承诺制规定,履行承诺义务,积极主动配合考试机构核查相关事项。
3、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考试。
咨询服务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系方式见附件(报名条件咨询、资格审核);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0351-7338331(网报咨询);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0351-7339662(成绩复核);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0351-7330067(考试收费、交费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