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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集合时间及地点
时间:3月22日上午7时
地点:东营市就业创业中心楼前(东营市南一路290号)
三、有关说明
1、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原件参加体检。
2、按照体检医疗机构防疫要求,体检前进行体温测量,核验健康码。遇有异常情况,由体检医疗机构作出相应处置。
3、体检严格执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2021年东营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
4、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直接交付体检机构。
5、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拟录用资格。
6、体检有关注意事项详见《体检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