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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为2021年3月17日至2021年3月26日。
公示期间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人员的监督,进行调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电话:23394926(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箱:tjkpzxgs@tj.gov.cn
公示期为2021年3月17日至2021年3月26日。
公示期间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人员的监督,进行调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电话:23394926(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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