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1年丽水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规定,笔试通过的考生,面试或体(技)能测评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领取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需要对学历进行网上查询验证)。资格复审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入围体能、军事技能测评人员请于2021年3月3日(上午8:30—12:00)到庆元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石龙街26号县政府大院5号楼三楼)参加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人员请于2021年3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到庆元县公共服务中心大楼一楼C区社保大厅(濛洲街222号)参加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准备材料
★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
1、《2021年丽水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考生资格复审登记表》(请张贴照片、用A4纸正反打印;可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或庆元政府网入围面试人员公示附件中下载)
2、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3、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4、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登录学信网下载打印)
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学校盖章)。
★社会人员(含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
1、《2021年丽水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考生资格复审登记表》(请张贴照片、用A4纸正反打印;可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或庆元政府网入围面试人员公示附件中下载)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登录学信网下载打印)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称职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与省级项目办签署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协议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原“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人员应提供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志愿服务证》;
★报考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等职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应提供《退役士兵证》;
★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市市级司法行政部门出具或从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20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成绩通知单。
三、学历认证
资格复审时需进行学历认证。对于2001年以后取得的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入围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登录学信网下载打印),交工作人员审核。
四、特别提醒
★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技能测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本人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资格复审,可委托他人代为资格复审(代领面试通知书),代复审(代领)者除需携带招考公告规定的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委托书(委托书模板可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或庆元政府网入围人员公示附件中下载)。
★通过体能、军事技能测评入围面试的考生,请于2021年3月10日(下午2:00—5:00)携带本人相关证件到庆元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石龙街26号县政府大院5号楼)领取面试通知书。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领,代领者除携带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
★资格复审、面试等环节防疫要求按照《2021年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和省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疫情防控公告》执行。
★请所有入围考生保持通讯工具畅通。考生如放弃资格复审的,请于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3月2日上午8:30前)以书面的形式向庆元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或体技能测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也可关注中共庆元县委组织部官方微信公众号“菇乡先锋”,了解考录最新动态。咨询电话:0578-6121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