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张家界市语言文字工作安排,现将我市本年度面向社会人员及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开展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1.社会人员:户口或工作单位在张家界地区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教师、新闻媒体从业人员、窗口单位服务人员、大学毕业生及社会其他自愿报名参加测试的人员等。
2.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在读学生。
二、工作流程
1.考生报名:参测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到各考点办理报名手续,缴纳培训测试费。
2.测前培训:由各区县语委办、各考点(测试点)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对考生进行普通话水平提升培训、测试流程培训、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上机操作培训等。
3.普通话水平测试:参测人员持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测。
4.领取证书:测试结束一个月左右,由各区县语委办或考点负责人通知参测者凭身份证领取普通话等级证书。各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报名时间由各点校自行安排,须在测试日期的上一个月10号以前将测试申报表、考生基本信息表及组考工作方案报送给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审核。
三、培训测试收费
培训费、测试费收费标准按文件《关于规范普通话培训测试收费有关事项的函》(湘语测函[2018]7号)规定执行。
四、全市各测试点工作安排表
五、其他事项
1.普通话水平测试是根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教育部、国家语委有关文件组织的考试。为维护测试纪律,确保测试工作顺利,对违纪舞弊现象按《湖南省普通话水平测试违纪舞弊处罚规定》(湘语办[2013]4号)严肃查处。
2.普通话水平测试时,应试者一律凭身份证、准考证“两证”参测。
3.全市各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要加强普通话师资队伍建设,开足课程,学生要全员参加国家通用语言培训,全员参测。
4.各普通话培训测试点要努力加强考点硬件建设,规范组考,不断提高培训测试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