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度济南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2021年度济南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报考指南》规定,现将济南市长清区招录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1、时间:1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审查报考以下单位人员:济南市长清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济南市长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长清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济南市长清区园林和林业绿化局、济南市长清区教育和体育局、济南市长清区城乡交通运输局、济南市长清区卫生健康局、济南市长清区投资促进局、济南市长清区归德街道办事处、济南市长清区五峰山街道办事处、济南市长清区双泉镇;
1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审查报考以下单位人员:济南市长清区发展和改革局、济南市长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济南市长清区司法局、济南市长清区应急管理局、济南市长清区文昌街道办事处、济南市长清区崮云湖街道办事处、济南市长清区万德街道办事处、济南市长清区张夏街道办事处、济南市长清区孝里街道办事处、济南市长清区马山镇。
2、地点:济南市长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411会议室(济南市长清区清河街与马山路交叉路口东北侧)。
二、面试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资料
(一)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二)《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留存原件);
(三)《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字,留存原件);
(四)笔试准考证(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五)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www.chsi.com.cn/,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www.cdgdc.edu.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查询打印);
(六)3张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留存原件);
(七)其他材料
1.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交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由学校教务部门开具所学专业情况证明,并须注明能够取得的学历。
2.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职位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交书面承诺:考生本人系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目前在择业期内,一直(或报名时)未落实工作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职位的,也应作出书面承诺)。
3.在职人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经招录机关同意,也可在体检和考察前提供)。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应出具与原单位解约的证明材料、与现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及同意报考介绍信。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现在有工作单位的,应出具现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及同意报考介绍信。已与报名时所在的工作单位解约或辞职、目前无工作单位的,应出具原单位解约证明材料并做出书面说明。自报名时起至今无工作单位的,须作出书面说明。
4.在报考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人员中,“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人员应提交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应提交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应提交共青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等材料(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上述由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团省委出具的考核认定证明材料,应明确报考者在“选聘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时的工作表现、思想政治表现,以及报到时间、服务期限(时间具体到月份)。其中,因借调(帮助工作)到县级以上(含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1个月及以上的时间应单独标明,不计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服务时间。
5.以退役军人或者高校毕业生士兵身份报考的,应提交证明山东户籍的户口簿(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或山东生源(应届毕业生)证明材料(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和退役军人证明(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6.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取得学历证书的人员,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的人员就读时必须为现役军人,报考时须提供当年军人服役证明(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的人员,当年必须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其他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军队院校学历证书、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的人员,须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政策规定,应提供正当途径入学、正规方式毕业的相关政策依据和证明材料(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7.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报考的,应提交国(境)外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国家教育部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有关证明材料,须在2021年9月30日前向招录机关提供。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8.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分别按照大专、本科毕业生享受公务员招考政策待遇。在资格审查时,要提交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已与用工单位签订就业(定向培养)协议或劳动合同的,要出具用工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经招录机关同意,也可在体检和考察前提供)。
9.职位要求有其他条件的,要出具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考生在报名前已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可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书面结论)、基层工作年限证明(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11月)等其他有关材料(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具体解释请参考《2021年度济南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2021年度济南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报考指南》。未尽事宜,由招录机关负责解释。
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根据我省有关规定,广大考生须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健康通行码显示非绿码或身体状况出现异常情况须第一时间反馈至招录机关。考生须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凭山东电子健康通行码及身份证入场。
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注意事项
1、请考生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将取消其面试资格。因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无法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资格审核的,请提前联系招录机关。
2、因考生主动弃权或审查不通过等终止录用程序出现面试人选未达到职位录用计划3倍的,招录机关将从该职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中,该职位面试人员仍能够达到录用计划3倍的,不再递补。
3、放弃面试资格人员将本人签字后的《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拍照后发送至邮箱cqqgwyk@163.com,纸质版请邮寄至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清河街1617号区委组织部公务员科,联系电话0531-87230516。招录机关届时将根据本人提供的手机号码联系本人进行确认。为保障本人权益,请考生注意接听。
咨询电话:0531-8723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