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度烟台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现将我市2021年度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2021年度我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为:笔试成绩不低于50分。
二、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范围人员
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范围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照职位录用计划的3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录用计划3倍的职位,确定现有的笔试合格人员为面试前资格审查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前资格审查人员。我市各职位首批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详见//www.ytdangjian.gov.cn/system/2021/01/14/010632297.shtml。
三、面试前资格审查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2021年1月18日至1月22日。
(二)地点及联系方式
各职位的面试前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现场资格审查具体地点和联系方式详见//www.ytdangjian.gov.cn/。
(三)注意事项
1.考虑疫情防控等因素,为避免考生多次到现场补充材料,减少交通出行风险,请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打包压缩后以“姓名+用人单位+职位”命名,发送至招录机关指定电子邮箱并进行电话确认,由招录机关对材料进行预审。
2.预审通过后,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范围人员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领取《面试通知书》。
3.现场资格审查过程中考生需要补充材料的,须在5日内提交所缺材料。无法按时提交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4.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招录职位要求、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招录机关将终止其录用程序。
5.其他注意事项详见《2021年度烟台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及其《报考指南》。
四、面试人选递补
因终止录用程序造成面试人员未达到职位录用计划3倍的,招录机关将从该职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时间截止到2021年1月31日。面试人员达到职位录用计划3倍的,不再递补。有关考生在此期间应当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
五、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
2021年度烟台市各级机关(不含公安机关)招录公务员面试时间统一安排在2021年3月6日至3月7日,考点设在烟台市。面试方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六、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根据我省有关规定,广大考生须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考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面试前14天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填写《面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面试时,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明、面试通知书和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本人签字的《面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进入考点;持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还须提供面试前7天内检测机构检测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进入考点前,考生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保持“一米线”排队有序入场。在接受身份核验时,逐人按要求摘下口罩核实身份。
3.持健康码黄码的考生,以及考生入场或考试期间出现咳嗽、呼吸困难、腹泻、发热等症状,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能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面试。须接受隔离观察的,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纳入所在地疫情防控体系。
4.请考生备齐个人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保持手卫生。合理安排交通和食宿,注意饮食卫生。
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其他
全市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面试工作有关事宜,由公安机关另行公告。
如疫情防控形势有需要,将视情调整面试安排,届时将另行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