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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半年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须知

时间:2021-01-13 10:00:00   来源: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字体: ]
【#教师资格考试# #2021年上半年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须知#】©无忧考网从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获悉,2021年上半年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须知已公布,报名时间为2021年1月14日-17日,2021年3月13日举行考试,具体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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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13日举行,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有关通知要求,特制定本须知。

  一、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1月14日9:00至17日16:00;

  资格审核时间:1月14日9:00至17日17:00;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1月19日24:00;

  考试时间:3月13日;

  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

类别

313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 儿 园

综合素质(幼儿园)

保教知识与能力

 

 

综合素质(小学)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中学)

教育知识与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中职文化课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学历要求: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专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4.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应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5.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具体学校及专业名单另行通知。

  6.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各学段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内地(大陆)居住所在地考区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内地(大陆)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7.考区选择: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应凭学校出具的在校学籍证明(见附件1)或学信网上的学籍报告,可选择就读院校所在考区报考,也可选择在户籍所在考区报考。

  社会考生应选择户籍所在地考区(神农架林区户籍的考生选择十堰考区)或居住证(有效期内、原件)所在地考区报考,居住证的办理证明不作为报名依据。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流程(见附件2)

  考生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报考考区、笔试类别、笔试科目,完成其他信息录入。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登录。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

  第二步:注册。未注册考生需首先进行注册。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在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

  照片要求:1.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白底彩色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

  2.照片文件不大于200K,格式为jpg/jpeg;(如照片过大,建议使用图画、Photoshop、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3.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考生如上传非证件照,将不能通过审核。

  第三步:报名。考生须根据本人真实情况选择考区和考试科目,并签订《考生诚信考试书》。

  (二)资格审核

  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的资格审核由各考区根据全国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并结合考区的实际情况进行安排。请考生务必点击报考考区审核通知链接,并认真阅读考区的审核安排,如有疑问请拨打考区公布的电话进行咨询。

市州名称

考区审核通知链接

咨询电话

武汉市

027-59567511

黄石市

0714-6515109

十堰市

0719-8666511

宜昌市

0717-6441534

襄阳市

0710-3617108

鄂州市

027-60281920

荆门市

0724-2443849/0724-2491715

孝感市

0712-2327290

荆州市

0716-8102517

黄冈市

0713-8877088

咸宁市

0715-8271716

随州市

0722-3590598/0722-3590918

恩施州

0718-8988085

仙桃市

0728-3319896

潜江市

0728-6230519

天门市

0728-5342091

  (三)缴费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支付方式(见附件3)进行网上缴费,并确认缴费成功。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复函》(鄂价费规[2013]28号)相关规定,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每科70元。逾期未在网上缴费的考生,报名系统将自动取消报名考试资格。

  (四)打印准考证

  3月8日-13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四、特别提示

  1.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应认真阅读《考试疫情防控须知》(见附件4),从考前14天起,自行每日测量体温,填写《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见附件5),登记表在考试当天入场检查时必须上交(每科一张)。

  2.考生须本人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3.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科目一、科目二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4.选择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中“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的考生,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暂不考试,结合面试一并考核;选择小学类别中“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的考生,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代码:201)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代码:202)。

  五、违纪处理

  考生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可认定该考生实施了考试 作弊行为。考生若违反考试纪律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接受处理。

  六、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21年4月15日起,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在笔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内向报考考区所在地的教育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复查后的反馈结果由当地教育考试机构告知考生。

  七、其他事项

  (一)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请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询。

  (二)网上报名系统相关问题请咨询教育部考试中心:ntce@mail.neea.edu.cn,电话:010-82345677。

  (三)网上支付相关问题(首信易支付)咨询电话:010-82652626转6644、6829、6576,010-59321108。

  附件:()

  1.在校学籍证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及缴费流程图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在线支付方式

  4.考试疫情防控须知

  5.健康情况声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