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2020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和《湖北省2020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第二次考录公告》要求,现将鄂州市2020年公务员第二次考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人员在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中产生,具体名单详见//dj.ezhou.gov.cn/。
二、职位取消、核减情况
根据全省统一规定,我市对未达到1:3竞争比例的7个招录职位,一律按规定取消或按比例核减考录计划,具体核减、取消职位情况详见//dj.ezhou.gov.cn/。
三、面试时间
2020年12月12日(星期六),面试开考时间为上午8:30、下午13:30。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须在7:20、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须在12:20前到达市社保服务中心1楼门口集中。
四、面试地点
鄂州市社保服务中心15楼市人事考试院(鄂州市鄂城区滨湖南路105号)。
五、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
1.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一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条件下所有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未达到平均分的,取消该职位。
2.考生应携带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3.请考生提前熟悉面试地点,按时前往面试地点,面试开考前10分钟未到达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和候考期间实行封闭管理(上午、下午),考生进入候考室封闭时,所携带的资料和通讯工具须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当考生依序进入面试室时,将个人物品带至指定位置存放。如在面试场所发现仍携带通讯工具,无论是否使用,均视为作弊处理。
5.考生报到入场前应佩戴口罩,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其中,考前14天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应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除在接受身份验证可临时摘除口罩外,其他时间全程佩戴口罩。面试答题期间,考生应与考官和考务工作人员保持安全距离。面试当天,若发现发热等可疑症状的人员,由工作人员带至临时等候区复测体温。复测仍超过37.3℃的,经防疫(医疗)保障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面试条件的,在隔离考场参加面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疫情风险等级查询可使用“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点击“疫情风险查询”,或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疫情风险等级查询”,选择查询地区即可了解该地的疫情风险等级。
6.考生严禁穿戴具有明显特征的服装、胸章、饰品等进入面试室,考生不得向面试考官报告自己和家庭成员的姓名及本人的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籍贯等信息。
咨询电话:027-60830024,中共鄂州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请至少于12月12日前一天工作时间内拨打咨询)。
特别提示: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提前安排好住宿,并熟悉考场地点,以免延误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