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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青海省面向天津大学招录定向选调生公告

时间:2020-12-01 09:57:00   来源:天津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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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青海省选调生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加强青海省干部队伍源头建设,2021年继续面向天津大学定向选调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职位安排

  2021年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民办院校、独立院校毕业生。

  安排到青海省省直单位(含垂管单位)、部分市(州)、县(市、区)党政机关工作。

  二、选调条件

  报考人员除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规定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过硬,爱党爱国,有远大的理想抱负和真挚的家国情怀,甘于为新青海建设服务奉献。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户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三)学习成绩优良,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四)身心健康,具有能在高海拔地区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2.学生干部;3.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团体奖励除外);4.具有参军入伍经历人员(上述条件须在2020年12月19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年满18周岁。大学本科毕业生一般为1995年3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为1990年3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为1985年3月1日以后出生(以公安机关印发的居民身份证日期为准)。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要求可相应放宽两岁。

  (七)在校期间能顺利完成各学科学习任务,成绩达到合格等次以上,2021年7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八)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的人员;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4.被开除公职的人员;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6.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7.公务员(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8.受过处分的人员;9.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采取本人自愿报名、党组织审核推荐、组织人事部门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个人申请。考生通过《可报考职位表》(职位表详见//job.tju.edu.cn/news/content/id/1626.html)查询职位信息,并下载填写《青海省2021年面向国内重点高校定向选调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正反面打印)。

  填报职位志愿时,每名考生可以填报三个志愿,职位志愿为梯次志愿,在填报志愿时,应充分考虑专业要求和职位意愿,避免扎堆报考导致落选。其中,省直机关、市州直机关职位、县(市、区)机关职位各只能填报1个。

  不得报考与选调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二)组织推荐。《推荐表》经报考人员所在院(系)党组织盖章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及《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送交学校党委组织部或就业指导中心核准推荐。

  (三)网上注册和报名确认。凡符合条件的高校应届大学毕业生均可于2020年12月9日9:00起登陆报名网站(//47.104.137.68/tip)进入报名系统,按照提示进行注册,准备齐全所需资料,逐项填写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以及审核盖章后的《推荐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照片(须为JPG格式,保证字迹、照片清晰),接受报名资格初审。具体安排如下:

  网上提交信息时间:12月9日9:00至12月19日18:00

  网上修改信息时间:12月9日9:00至12月20日18:00

  网上报名时,考生要仔细阅读诚信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四)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的时间为12月9日9:00至12月20日18:00,按照选调范围、资格条件和填报的职位志愿要求进行。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在报名截止日期前重新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选调资格。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请于2021年1月4日9:00至8日23:59登陆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

  (五)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时间为2021年1月9日,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生统一用国家通用文字(现代汉语)答卷,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即《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合并卷)。面试时间为2021年1月10日,为结构化面试,考生统一用国家通用语言(普通话)作答。青海省委组织部根据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

  考点设在北京、西安、长沙3个城市,考生可在网络报名时自行选择考点参加考试。报名成功后,考点不得更改。

  因疫情防控的原因,需调整笔试、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的,将及时在各高校校园网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六)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按选调名额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第一志愿职位出现空缺,优先依次从第二、第三志愿按成绩高低递补。

  (七)体检考察。青海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体检考察,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个别职位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进行)。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被考察人选,并按要求提交《推荐表》、“选调条件”证明材料、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考察内容主要为政治素质、学习成绩、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八)录用公示。根据考察情况,对确定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签订高校毕业生三方就业协议。协议签订后,如放弃选调,将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2021年7月,学历学位审验合格后,由省委组织部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未按规定时限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选调关系自动解除,不再列为选调人选。

  公示期间,如果拟录用人选中有放弃的,将按照职位志愿报考情况,优先调剂同一职位中的递补人选。没有递补人选的,按照以下原则调剂:1.在有专业要求的职位中,优先考虑从符合专业条件的考生中,按成绩高低调剂递补。2.在有专业要求但无考生符合要求的职位中,可根据空缺名额、用人单位需要和考生意愿,按成绩高低调剂递补。3.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考生报名后,宣讲、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后续相关工作具体安排的通知,将在各校校园网发布,请随时关注。

  四、有关政策

  1.根据有关规定,发放性进青奖励资金。

  2.正式录用后,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任职定级;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3.选调生在青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选调生低服务年限协议》。服务期内调往省外工作的,不保留公务员身份,并退还性奖励资金等费用。

  4.报考人员不需要缴纳报名费和体检费。

  5.选调生到岗后,安排到基层锻炼,时间不少于2年,并至少安排1年到村任职,在村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

  五、温馨提示

  请参加考试的考生,积极配合考点所在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自我健康监测,落实防疫措施。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请考生务必高度重视,遵守疫情防控处置工作的相关要求,如有隐瞒、虚报或者违反的,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相应后果。

  请每位考生严格按照报考要求,认真对待每一个招考环节,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

  热忱欢迎有志于投身大美青海发展的优秀学子踊跃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