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20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张家口考区)通过面试进入体检的考生(不含省司法厅系统),定于2020年10月13日—16日体检,具体安排如下:
一、体检批次
(一)第一批(集合时间10月13日上午7:00)市直机关,全市公安系统(不含森林公安)、检察院系统、法院系统。
(二)第二批(集合时间10月14日上午7:00)全市乡镇机关、桥东区区直机关。
(三)第三批(集合时间10月15日上午7:00)桥西区区直机关、下花园区区直机关、万全区区直机关、崇礼区区直机关、怀安县县直机关、阳原县县直机关、蔚县县直机关、涿鹿县县直机关、怀来县县直机关。
(四)第四批(集合时间10月16日上午7:00)赤城县县直机关、沽源县县直机关、康保县县直机关、张北县县直机关、尚义县县直机关。
二、体检集合地点
张家口广播电视台院内
地址:张家口市桥东区建国路26号
乘车路线:市内乘11路公交车广播电视台站下车因集合地点附近停车受限,建议体检考生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
三、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期间疫情防控要求参照《河北省2020年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笔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执行,除必要检查外,体检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
2.体检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二代居民身份证、《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及相关健康证明。
3.体检考生体检前一天应避免进食过分油腻食物,注意休息,不要饮酒。体检当日起床后禁止进食饮水。
4.请配合医护人员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怀孕考生须携带医院出具的相关诊断报告及资料,并在体检前告知医护人员。
5.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体检考生入闱期间必须服从管理,严格按照体检程序进行体检,不得向医生透露本人姓名等与体检无关的信息,不得由家长或亲属等陪同。体检期间通讯工具统一保管,如不上交,取消体检资格。对于体检舞弊者,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6.体检费用由体检考生自行交付医院(500元,只收现金)。
咨询电话:0313-2014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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