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2020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现将天门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资格复审定于2020年10月9日-10日,具体时间为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天门市教师进修学校三楼教室(天门市文学泉路71号,乘市内4路、10路公交车可到)
三、资格复审对象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按照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未达到报考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资格复审。具体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www.hbtmdj.gov.cn/。
四、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1、所有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考生的“笔试准考证”要一直使用至考录结束,请务必保存好并携带参加所有后续程序)、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时,由审查单位组织考生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xlcx/)核查学历(请考生先提前注册,方便现场查看)。
2、留学回国人员要出具学位和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4、考生还需提供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如两年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计算机或外语等级证书等。
5、报考人员在参加我省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其他机关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选调生,报考人员应如实报告情况,并终止参考我省公务员考试的行为,招录机关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考察和拟录用人选。考生瞒情不报的,按照不诚信行为处理。
五、职位取消、核减情况
根据全省统一规定,对达不到1:3竞争比例的艰苦边远地区、紧缺专业人才及特殊等职位,可以按照1:2竞争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其他达不到1:3竞争比例的职位一律取消、合并或按比例核减考录计划。
共取消12个职位:1、天门市民政局文字综合岗14230202016001013;2、天门市财政局办公室综合岗14230202016001015;3、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综合岗14230202016001017;4、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岗位14230202016001018;5、天门市生态环境局文字综合岗14230202016001019;6、天门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岗14230202016001024;7、天门市商务局办公室综合岗位14230202016001026;8、天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综合岗14230202016001032;9、天门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文字综合岗14230202016001040;10、天门市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岗114230202016001048;11、天门市劳动保障监察局文字综合岗14230202016001058;12、天门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劳动保障监察员岗14230202016001060
核减2个职位:1、天门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文字综合14230202016001043(核减1人);2、天门市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岗14230202016001050(核减2人)
六、防疫有关要求
1、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在资格复审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前14天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提供资格复审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疫情风险等级查询可使用“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点击“疫情风险查询”,或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疫情风险等级查询”,或登陆//bmfw.www.gov.cn/yqfxdjcx/index.html,选择查询地区即可了解该地的疫情风险等级。
2、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参加资格复审时须全程佩戴口罩。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3、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其他
凡放弃资格复审,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招录机关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请各位考生互相转告,保持通讯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主动与招录机关联系,避免错过参考机会。
咨询电话:中共天门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科,0728-5236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