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0年度吉林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经过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按照报考职位招录计划1:3的比例,被列为拟参加面试人选的考生,面试前需要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情况通知如下:(具体名单详见//www.siping.gov.cn/zw/gg/202009/t20200929_528803.html)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0年10月12日—2020年10月13日(上午08:30—11:20,下午13:30—17:00),共两天。各招录职位资格复审具体时间由招录单位进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地点
1.报考四平市直机关、铁东区、铁西区职位的考生,资格复审地点:四平市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指导中心(中央西路与建新街交汇处南行50米);
2.报考梨树县职位的考生,资格复审地点:梨树县委党校;
3.报考伊通满族自治县职位的考生,资格复审地点:伊通满族自治县委党校;
4.报考双辽市职位的考生,资格复审地点:双辽市教师进修学校(原双辽市铁路中学)。
三、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1、考生应按招录公告和职位条件要求,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符合报考职位专业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学历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可下载)、笔试准考证五个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考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职位的,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填写《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并加盖学校公章。
2、因院校专业设置原因,有学校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一专业证明”材料的,由考生写出情况说明,待进入考核环节后进一步核实,根据核实结论再行确定。
3、报考要求中共党员职位的,要出具入党志愿书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或者由所在单位出具入党证明并加盖公章。
4、报考要求具有两年(满年,可累计计算)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职位的,要由工作单位出具截至2020年7月工作已满两年的证明并加盖公章。
5、录用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的,村(社区)干部要出具任职文、当选证复印件,并加盖所在乡镇(街道)公章;大学生村官要出具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书和所在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做出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6、报考单独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招录职位的面试考生需提供入伍地县级以上武装部出具的大学生士兵证明材料、退出现役证或复员证原件和复印件。
7、报考“服务基层项目”职位的,经国家或吉林省统一选派,截至2020年9月服务期满且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的考生,需携带本人服务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满、考核等次证明原件。
8、报考艰苦边远地区基层机关面向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职位的考生,需提供本地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证明材料。
9、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相关要求
1、资格复审贯穿录用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报考条件中涉及的年龄、资格、身份、户籍、经历、政治面貌等计算截止时间,除特殊说明外,均按2020年7月13日计算。
2、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后果自负。
3、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变更联系方式的要及时告知招录部门。他人代*生进行资格复审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同时必须提供考生本人签字的委托书(委托书上复印考生本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写明委托何人,与考生何种关系,考生本人签字按手印)。外地考生资格复审时,请提前做好出行准备。
4、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进行资格审核当天,考生应出示“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或经现场测量体温异常,或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须于审核当天提供近2日内的吉林省内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排除新冠肺炎的诊断意见,方可正常办理复审手续;不能提供诊断意见的,请考生委托亲友代为办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情节严重的,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记录,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434-3627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