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2020年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技术方法》考点提炼
噪声与振动控制方案设计:
控制的基本原则:优先源强控制;其次尽可能靠近污染源采取传输途径的控制技术措施;必要时再考虑敏感点防护措施。
源强控制:应根据各种设备噪声、振动的产生机理,合理采用各种针对性的降噪减振技术,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减振材料,以减少或抑制噪声与振动的产生。
传输途径控制:若声源降噪受到很大局限甚至无法实施的情况下,应在传播途径上采取隔声、吸声、消声、隔振、阻尼处理等有效技术手段及综合治理措施,以抑制噪声与振动的扩散。
敏感点防护:在对噪声源或传播途径均难以采用有效噪声与振动控制措施的情况下,应对敏感点进行防护。
【篇二】2020年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技术方法》考点提炼
危险废物的安全填埋处置:
1.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适用于不能回收利用其组分和能量的危险废物。
2.未经处理的危险废物不得混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安全填埋为危险废物的最终处置手段。
3.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场必须按入场要求和经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接收危险废物,达不到入场要求的,须进行预处理并达到填埋场入场要求。
4.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场须满足以下要求:
4.1有满足要求的防渗层,不得产生二次污染。
天然基础层饱和渗透系数小于1.010-7厘米/秒,且厚度大于5米时,可直接采用天然基础层作为防渗层;天然基础层饱和渗透系数为1.010-7-1.010-6厘米/秒时,可选用复合衬层作为防渗层,高密度聚乙烯的厚度不得低于1.5毫米;天然基础层饱和渗透系数大于1.010-6厘米/秒时,须采用双人工合成衬层(高密度聚乙烯)作为防渗层,上层厚度在2.0毫米以上,下层厚度在1.0毫米以上。
4.2要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进行单元式作业,做好压实和覆盖;
4.3要做好清污水分流,减少渗沥水产生量,设置渗沥水导排设施和处理设施。对易产生气体的危险废物填埋场,应设置一定数量的排气孔、气体收集系统、净化系统和报警系统;
4.4填埋场运行管理单位应自行或委托其他单位对填埋场地下水、地表水、大气要进行定期监测;
4.5填埋场终场后,要进行封场处理,进行有效的覆盖和生态环境恢复;
4.6填埋场封场后,经监测、论证和有关部门审定,才可以对土地进行适宜的非农业开发和利用。(建设用地,不同于垃圾处理政策)
5.危险废物填埋须满足《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规定。
【篇三】2020年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技术方法》考点提炼
环境影响经济评价的必要性:
1.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章第十七条明确规定,要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经济损益分析。
2.政策工具
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以及美国等较早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国家,都要求在其环境评价中要进行环境影响的经济评价。如世界银行在其政策指令OP4.01和OP10.04中,明确要求在环境评价中“尽可能地以货币化价值量化环境成本和环境效益,并将环境影响价值纳入项目的经济分析中去。”亚洲开发银行(1996)为此还发行了《环境影响的经济评价工作手册》,指导对环境影响的经济评价。
1997年世界银行在其中国环境报告《碧水蓝天》中,估算出中国环境污染损失每年至少540亿美元,占1995年GDP的8%,这一评估以及中国研究者所做的相关环境污染损失评估,对中国在第十个五年计划大幅提高环境投资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我国政府开始实行绿色GDP,将环境损益计入国民经济计量体系中,标志着一种新的发展战略的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