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方式
申请人于10月9日至10月16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可参考“广东省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二、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0月9日至10月16日。
三、认定范围
(一)户籍在赤坎区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赤坎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赤坎区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研究生;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粤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以上人员满足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其他人员申请教师资格,需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面试科目一致。
四、受理认定教师资格种类: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湛江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选择赤坎区教育局)
五、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前认真阅读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熟知有关条件和要求。
2、10月9日至10月16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可参考“广东省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A4双面打印)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的“资料下载”栏目下载。个人信息及填报申请信息一定要准确完整,如有错误由申请人负责。
3、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4、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5、《个人承诺书》用A4白纸打印。承诺书用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请在“承诺人”处正楷书写签署本人姓名,并在“年月日”填写签字时间后,将纸张竖版、正面、整体清晰拍照上传。要求上传《个人承诺书》之前要认真检查,确保正确无误。
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可在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可重新上传,否则将视为报名不成功。
*注: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申请人在同一年中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六、现场确认
(一)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10月16日和10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工作日)
(二)现场确认地点及联系电话。湛江市赤坎区幸福路65号之一赤坎区教育局四楼人事股,电话:0759-8208518。
(三)因疫情防控需要,申请人在办理过程中需全程佩戴口罩,并自觉向防疫人员出示粤康码和配合登记有关信息,测量体温等。
(四)申请人须本人携带以下资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身份证明
①内地居民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②内地居民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③赤坎区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研究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④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⑤驻粤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
(2)学历证明
①学历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
②学历信息不能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温馨提示:中师、幼师及其他中专学历,从2018年1月1日开始,教育部已经停止了对中专学历的认证,2016年5月31日前入学的全日制中师生,如尚未进行学历认证,学历认证可用学业成绩单代替。如果个人档案有学业成绩单,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原学校出具学业成绩单,并加盖学校公章。)
③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证书
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4)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体检要求:请申请人于现场确认前自行到湛江中心人民医院或湛江市第二人民医院或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进行体检。);
(5)无犯罪记录证明
①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到公安机关核查;
②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省级机构填写盖章完毕后,通知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再由申请人自行携带函件到香港或澳门的警务部门办理无犯罪证明,港澳警务部门核实后,将核查结果反馈给出具函件的省级机构,省级机构再将核查结果通知有关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港澳警务部门。台湾地区的申请人的无犯罪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证明直接交给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照片证件照1张(与本次信息系统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一致)。
(7)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8)2016年5月31日前入读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如以师范生份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需提供学校盖章的学业成绩单及实习鉴定表。
七、领取教师资格证
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时间和地点,以认定机构通知为准,请及时关注我局发送的领取短信通知。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受理认定的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如需代领,还需提供委托书、代领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