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海南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告,已在南海先锋网发布。为做好入围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的对象,是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规定的面试人选比例[招录名额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招录名额在9人(含9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职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范围内的人员。通过资格复审的,确定为参加面试的人选;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自愿放弃的,取消参加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依次递补。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0年9月22日至9月29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三、复审地点
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保城镇新民路县委大院县委组织部三楼公务员组,联系电话:张渝0898-83666062。
四、资格复审方式
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后,原件交还考生,复印件由招录单位留存。报考人员因故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他人携带报考人员相关材料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报考人员的书面委托书。
五、资格复审内容及材料
(一)海南省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表、准考证各1份。
(二)身份证复印件1份。
(三)招考职位要求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往届毕业生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查询结果;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需出具学校的证明,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报考者必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四)职位有海南省及市县户籍(含海南省及市县生源)要求的,提供户口本复印件1份。
(五)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证明落款时间在报名时间截止前。
(六)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除需提供《招录公告》《招录职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材料。
(七)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需提供中共党员证或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取得)。
(八)定向生和委培生须出具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证明落款时间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四项目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是指报考者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达到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的时间且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核确认,计算时间截至2020年8月31日。
(九)年龄要符合公告报考年龄规定。
(十)报考艰苦边远地区定向职位的当地事业编制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向招录机关提供《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审批表》)或者其他佐证材料。
(十一)报考艰苦边远地区定向职位的退役士兵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退出现役证》(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兵退出现役证》)复印件,并由安置地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加盖公章。
艰苦边远地区乡镇设置的定向职位,面向四项目人员及当地事业编制人员和退役士兵招考。当地事业编制人员限该定向职位所在乡镇的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士兵限户籍或入伍地为该定向职位所在市县,具体见公告职位表。
以上所有材料,报考人员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后,原件交还考生,复印件由招录单位留存。
六、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
(一)自愿放弃复审资格的考生,须于2020年9月25日之前,提供本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书面申请材料原件及报名信息表,一时不能提供原件的,可先传真后寄原件。邮寄地址: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保城镇新民路县委大院县委组织部三楼公务员组,邮编:572300,收件人:张x,联系电话:0898-83666062。
(二)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提供材料不全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无故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报送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