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现就报考2020年度鹤岗市法院考试录用公务员中加试微机打字书记员岗位进行微机打字考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2020年9月27日(星期日)
二、地点: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考生范围:
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书记员(部门代码:219108,职位代码04);
绥滨县人民法院书记员(部门代码:219111,职位代码:06);
绥滨县人民法院书记员(部门代码:219111,职位代码:07);
萝北县人民法院书记员(部门代码:219112,职位代码:06);
萝北县人民法院书记员(部门代码:219112,职位代码:07)。
四、微机打字考试的标准及方式:
微机打字考试作为资格条件,需平均每分钟正确录入汉字80字及以上(含80字),达不到标准要求的考生将被取消面试资格。打字考试为键盘录入方式,试题为语音试题,考生听录音打字,只打录音中的汉字,不打标点符号,时间为5分钟,一次性完成。
输入法可在86版五笔、五笔、二笔、微软拼音、搜狗拼音智能ABC等常用的输入法中选定。不得使用亚伟速录机加密锁等外挂设备打字,禁止使用非公开发行的、带有加密程序、特殊研发的输入法打字,考生自带的输入法安装程序需经考试监考人员现场认定,符合要求的允许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需改换通用输入法。大部分输入法都将由专业技术人员提前预装好,考生使用的输入法如在预装输入法范围内原则上直接使用,不再安装考生自带的输入法程序。考场安装的键盘为标准的台式电脑USB接口键盘,允许考生自带USB接口键盘参加考试。
五、相关要求:
1、考生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于上午8:30进入考试地点(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正门院内)。
2、考生进入资格确认地点需出示龙江健康码绿码,如不是绿码则需要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为阴性报告,考试当天需佩戴口罩,请考生自行准备。
3、考生不按要求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取消考试资格。禁止携带智能手表、手机等智能移动设备进入考场,发现携带并使用的按违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