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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宁夏土地登记代理人报名工作通知

时间:2012-03-13 14:36:00   来源:无忧考网     [字体: ]
关于做好2012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宁人社办发〔2012〕30号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劳动保障)局,宁东管委会,区直有关部门、中央驻宁有关单位人事处(人力资源部):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1〕50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3号),现将我区2012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及科目

6月16日
上午 9:00—11:00 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下午 2:00—4:00 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6月17日
上午 9:00—11:00 地籍调查(自备函数计算器)
下午 2:00—4:30 土地登记代理实务(自备计算器)
   二、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三、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4科)考试的条件

  1.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2年。

  3.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4.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5.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博士学位,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二)部分科目免试(考2科)考试的条件

  2002年12月18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和地籍调查2个科目,只参加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四、报名办法

  2012年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我区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2月29日至3月23日

  在上述报名时间内,考生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网址://www.nxpta.gov.cn)“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我区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系统不间断接受考生预报名。

  网上报名须注意下列事项:

  1.选择考试。考生根据需要选择考试类别、级别、科目。

  2.填报信息。考生应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填报错误或

  提供虚假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在打印报名表前,填报的信息可以修改,报名表打印后报考信息不能做任何修改。

  3.上传相片。考生须上传近3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数码照(格式为jpg,保存空间不大于20K)。考生上传照片时,可使用网上报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编辑软件处理后再上传,以保证格式正确。照片必须清晰并反映本人特征,质量不合格的,考生须重新上传。

  4.打印报名表。考生可按照网上提示打印相关的《资格考试报名表》,由单位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本人签名。

  (二)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间:2012年3月19日至3月23日

  网上报名后,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和证件到宁夏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地点:上海东路40号,电话:(0951)5099130,5099131。

  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交以下材料:

  1.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2.按照报名条件要求,所有考生均须提交毕业证书和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3.身份证复印件1张(A4纸);

  4.近3个月内同底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三)网上缴费时间:2012年3月19日至3月25日

  经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的考生,即可自行在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本次考试不设补报名,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和自治区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考生报名时须缴纳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57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前一周内,考生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准考证打印”栏目,用A4纸自行从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持本人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相关事宜

  (一)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其中《土地登记代理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函数计算器。

  附件:2012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程序及材料要求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

  2012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在网上完成)

  任何地方(国内外)打开联接互联网的计算机→寻找到//www.nxpta.gov.cn(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点击进入“网上报名”→跟随“指引”阅读并确认“网上报名协议”→填写“《2012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发证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上传本人近期照片→打印“报名表”(一式一份)→贴上相片(身份证复印件上)→交单位审核确认并盖章。

  (以上事项由考生自己或在考试机构的指导下完成)

  2.审核报名资格(在报名确认点完成)

  (以下事项由考生或考生单位与考试机构共同完成)

  各单位或考生持《报名表》(须经本人确认所填内容与网上数据一致并签名)和其它规定要求的报名材料→到指定的报名点审核报名资格。

  3.网上缴费(在网上完成)

  审核通过的考生即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网上缴纳考务费→完成报名。(只审核报名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4.准考证打印(在网上完成)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周内自行从网上在线打印准考证,并持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赴考,否则,不准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如下资料

  1.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2.按照报名条件要求,所有考生均须提交毕业证书和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3.身份证复印件1张(A4纸大小);

  4.近3个月内同一底片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所附材料均须A4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