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人数较多的单位,请尽量由单位人事科统一代为领取(凭单位公章),来之前请查询并记下所有职工的报名序号并按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列;
(2) 如个人前来领取成绩单,则请携带准考证,如准考证已遗失,请携带身份证并点击下面的链接后查询并记下自己的报名序号;
(3) 代他人领取成绩单则需携带他人的准考证或身份证;
(4) 此次考试凡参加了考试的考生(除缺考、违纪和零分外)均有成绩单。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四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人事局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师(投资)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范围有效。一般在成绩公布2~3个月后陆续领取。
携带资料:
领取须持本人身份证(护照或驾照)原件、成绩单、准考证原件。
代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要求的证件。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要求以当地规定为准)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实行定期登记制度。登记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前,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再次登记。环保总局或其委托机构为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登记管理机构。人事部对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的登记和从事环境影响评价业务情况进行检查、监督。